预防接种后异常反应和事故的处理试行办法
健康九九网 www.health99.org 更新时间:2006-8-10 16:26:25
第二条 在省、市、自治区卫生局领导和组织下建立预防接种反应诊断小组,由各省、市、自治区卫生防疫站、有关医院和制品的生产单位组成,对于难以确诊或病情严重的病例进行讨论和鉴定。地、县也可组织类似小组。
第三条 处理程序
一、接种单位于每次预防接种后应及时了解接种反应和事故的发生,一旦发现接种后异常反应和事故,接种单位应及时作登记逐级上报。如为一般的异常反应(如晕厥、荨麻疹等)可在基层医疗机构或县级医院就诊并报告卫生防疫站。
二、各级医疗单位在诊治过程中凡遇与预防接种有关的病例,诊断必须慎重,必要时可进行病例讨论或会诊。如认为可能是预防接种反应,应先和当地卫生防疫站联系,共同研究分析反应情况或通过预防接种诊断小组诊断后,再向家属说明,在未明确之前,不在口头上或病史上向家属说明是接种反应。
三、凡属预防接种后异常反应或事故,各级医疗防疫部门必须及时诊治或立即组织抢救,并上报县、市卫生防疫站认真进行调查分析,以确定性质后加以妥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