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作为致新生儿脑瘫广西一医院被判赔偿218万元
健康九九网 www.health99.org 更新时间:2006-8-10 16:33:02
2001年12月19日6时55分,孕妇韦某在被告宜州市妇幼保健院产房自然分娩出原告卢某,当时卢某情况良好。后被告没有对卢某出现的黄疸采取过任何治疗措施。而儿科学研究证明,新生儿出现病理性黄疸后,不加处理的,血清胆红素浓度会迅速升高,并突破血脑屏障,约在12小时至24小时内形成核黄疸,造成不可逆转的脑性瘫痪。而被告发现卢某出现黄疸症状后,耽误治疗的时间大大超出了上述时间界限。
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宜州市妇幼保健院应对卢某的损害承担完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