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儿心肺复苏(CPR)护理
健康九九网 www.health99.org 更新时间:2006-8-10 16:36:29
(一)心肺复苏指征
1. 意识突然丧失(心搏停后8-12min后出现)大动脉搏动消失。
2. 瞳孔散大,对光反射消失(心搏停30-60min出现)。
3. 心音消失或心音微弱或心动过缓,年长儿心率<30次/min,婴幼儿<80次/min,新生儿<100次/分。
4. 呼吸停止或严重的呼吸困难。(心搏停后30-40min出现呼吸停止)。
5. 心电图常表现为
(1)心脏完全停跳,呈等电位线。
(2)缓慢而无效的心室自身节律。
(3)心室纤颤。
(二)心肺复苏方法
1.基本生命支持(BLS)即紧急供氧期为第一期。
(1)气道通畅 迅速吸出口鼻分泌物或清除气道异物.采取抬颈或提下颏前推法开放气道,防止舌根后坠。
(2)呼吸支持 立即口对口人工呼吸,吸入FiO2可达16%,或采用面罩皮囊简易人工呼吸法,吸氧流量10L/min时FiO2可达30%-40%。
1)操作步骤:患儿平卧,肩背稍垫高,头稍后仰,以保持气道平直,术者位于患儿一侧,一手将下颌向前上方托起,防舌根后坠阻塞咽部;另一手拇指及示指捏紧患儿鼻孔,其余手指置于患儿前额部;用一单层纱布覆盖患儿口部,术者深呼气后对准患儿口腔将气体吹入,此时可见患儿上胸抬起。停止吹气动作,放开鼻孔,利用胸部及肺弹性回缩出现呼气动作排出肺内气体,如此反复进行。
2)注意:前三口气做到递进式,以迅速提高肺内压。小婴儿可不必垫高肩颈部,仅将手置于患儿颈后,头略后仰即可;吹气时应均匀 ,否则可影响通气量或引起肺泡破裂,吹/呼之比为1/3,数次吹气后挤压腹部一次,排除胃体积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