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抗菌素滥用开一剂处方
时间:2006-08-29 来源:网络收集 作者:健康九九网
  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10月9日公布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是中国针对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第一部指导性意见,此意见出台的大背景,又在于中国抗菌药物滥用已有成“灾”之势:欧美发达国家...

  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10月9日公布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是中国针对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第一部指导性意见,此意见出台的大背景,又在于中国抗菌药物滥用已有成“灾”之势:欧美发达国家抗菌药物使用量大约占所有药品的10%左右,而根据有关部门的统计,中国抗菌药物使用量最低的医院也要占到30%左右,部分基层医院可能高达50%以上。有专家疾呼:“再滥用抗生素,我们将重回黑暗时代”。抗生素的“日常化”滥用,使得越来越多的病菌产生耐药性,人们将自食恶果。前一阵,有关部门出台了对抗生素的“限售令”。再加上这次出台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就是人类为了保卫自身肌体不再受抗生素滥用之害,所打造的防卫之网。

  抗生素本来是用来治病救人的,现在却成了人们心头之患,某种程度上成了比病毒更可怕的“毒”,这是人类给自己开的一个大玩笑。

  抗菌素滥用,会产生风险。按理说,人有着趋利避害的天性,不应该放纵抗菌素的滥用。不过,目前我国80%的抗生素药品是通过医院药房销售给患者的。在医药不分的情况下,医院与药品营销间存在直接经济利益,小小的抗生素药片,在药品销售方、医院以及病人的手中滚来滚去,背后都牵有一根“利”字当头的暗线。医生滥开抗生素,正是趋利的表现。同时,抗菌素的特点是危害的滞后性。医生开大处方,滥用抗菌素,并不会立即给病人造成身体上的损害,药店也是同理,这风险就完全转移到了病人身上。而人们遭遇病痛,第一个念头是赶紧治病。在治病的眼前利益与防止抗菌素滥用的长远利益之间,人们往往顾前不顾后,宁愿接受抗菌素滥用的“大处方”。于是,病人成为抗菌素滥用惟一的风险承担者。

  在抗菌素使用的关系链中,由于利害承担的不对等,指望医院或药店完全本着“以病人为本”的精神,不滥用抗生素,恐怕是不太可能的。这需要政府主管部门进行更严格的监督。而这次《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虽然也对医生临床用药提出了种种规范,可它毕竟是个指导性意见,不具有强制力。同时,即使“原则”具有强制性,如果真要对医生的每一张处方单进行核查,那么有关部门要付出多大的监督成本?

  可见,抗生素滥用的根子,又回到了医院“医药不分”的老问题上,不解决后一个问题,以药养医、滥用抗生素的前一个问题就无法杜绝。在此,笔者倒有个建议:既然制止抗生素滥用已经到了迫在眉睫的地步,何不以此为试验田,将抗生素这块单列出来,进行“医药分家”的尝试,剥离医生抗菌素“大处方”上的过多利益,并且对滥开抗生素的典型事件严加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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