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研药、仿制药价格争难抗降价令
时间:2006-08-29 来源:网络收集 作者:健康九九网
  一位参加过国家发改委药品价格专家论证会的专家对记者透露:“目前,合资药企降价压力很大。在降价的压力下,有个别合资药企甚至想让其药品退出医保目录。”   据了解,以前医药厂家纷纷想进入医...



  一位参加过国家发改委药品价格专家论证会的专家对记者透露:“目前,合资药企降价压力很大。在降价的压力下,有个别合资药企甚至想让其药品退出医保目录。”

  据了解,以前医药厂家纷纷想进入医保目录,进入医保目录的药品就意味着该药的费用就可以进入公费报销。但自从今年4月初,国家发改委下文指出,2001年以来,“已过发明国专利保护期、且与仿制GMP药品差价超过规定幅度的原研制药品,其临时性零售价格执行期限至2004年8月31日,今年9月1日起需按重新核定公布的最高零售价格执行”。业内人士认为,这意味着合资企业生产的已过专利期的原研制药品,降价幅度在30%左右。因此,有些合资药企想退出医保目录,避免国家发改委最高限价的“紧箍咒”。但是,除非该药所在的整个品种都退出医保目录,否则,该药还是逃不出国家的的“降价令”。

  原研药、仿制药价格之争

  “这次国家发改委顶着外部的压力想把原研药给降下来。”据了解,国内企业一直对原研药比仿制药贵二三倍心存不满。为此,国内的药厂广州贝氏药业还与原国家计委打起了官司,认为国家在同类药品的定价上“内外有别”。

  中国化学制药工业协会秘书长沈贤姬告诉记者,国家发改委也听取了专家的意见。这次重新核定最高零售价格的药品,其中就包括许多原研药。据沈贤姬介绍,“原研药”的概念不确切,在法律规定上,只有专利药和非专利药之分,没有原研药的说法,在国外也没有原研药的提法。据了解,由于药品的定价权当时在国家发展计划部门和地方物价局,“原研制药”的概念就在这个过程中产生出来了,而这个“原研制药”概念有时还没有考虑药品专利有效期的问题,本来专利期的专利药才能称为“原研制药”,赋予其一定时期的价格保护,但许多过了专利期的药品,只要是该企业首先研发的药品仍然被称为“原研制药”。

  国家发改委的有关人士告诉记者,国家有关部门对部分原研药单独定价的初衷是为了“体现药品质量和疗效的差异,保持药品合理比价,鼓励新药的研发。”其中,规定剂型、规格相同的同一种药品,已过发明国专利保护期的原研制药品比GMP企业生产的仿制药品,针剂差价率不超过35%,其他剂型差价率不超过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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