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片业喜迎发展机遇
时间:2006-08-29 来源:网络收集 作者:健康九九网
    一向被称为“像卖菜一样卖药材”的中药饮片,从7月1日起进入严管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出通知:凡是包装不合格的中药饮片一律不得销售,否则将按假劣药论处。政府大力治理中药饮片...



    一向被称为“像卖菜一样卖药材”的中药饮片,从7月1日起进入严管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出通知:凡是包装不合格的中药饮片一律不得销售,否则将按假劣药论处。政府大力治理中药饮片乱象开始。

    乱象危及消费安全

    经常选择中药材做汤料,较其他地区更相信中医药的治疗——对沿海地区特别是广东消费者来说,中药饮片的规范与否可能与自身更密切。然而,正是由于市场的高需求,广东的中药材市场在一些不法分子的操作下才被弄得更乱。

    首先,药材质量参差不齐,消费者无法辨识。如川贝就是一个典型。好的松贝,每公斤价值人民币1800元;次一点的青贝,每公斤是1400元;再蹩脚一点的炉贝,每公斤是400多元。但这种差别,即便是训练有素的药师也很难鉴别,何况一般消费者?其次,不同药材之间由于长得像,常被混淆而导致对消费者的伤害。有业内人士指出,一些见利忘义的药品经销商,会用茄根冒充龙根,用鹅掌柴冒充五加皮,用木薯根冒充广西山药,用人参冒充西洋参……最后,药材包装混乱,一些需要特殊管理的饮片,如毒、麻、贵、细饮片,并没有任何标识,严重扰乱了行业经营秩序,更易导致安全隐患。

    包装不合格不得销售

    为了治理这种混乱,监管部门已开始行动。广东、江西等地药监部门均已发出通知,从7月1日起,中药饮片如果没有合格包装,将不得销售。

    合格包装是指:有符合药品质量要求的包装和容器,包装上必须有药品标签,并注明品名、规格、产地、生产企业、产品批号、生产日期等。否则,一经发现将按假劣药论处。但广东省药监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药品销售有合格包装,主要是指药材的生产、购销过程中,有生产日期和生产企业这些记录可查,老百姓从零售药店中照样可以拆零购买。也就是说,在药材进入药店或医院的“百子柜”之前,必须有合格的包装,在零售中仍可以散卖。

    饮片治乱艰难起步

    “这只是一个艰难起步。”广东一家大型药店负责人分析说,中药饮片虽然在广东零售市场不到一成,但其利润却超过两成——在利益驱使下,中药饮片的混乱,的确已到了非治不可的地步,但治理起来又谈何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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