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医院药师职能的现状与转变
王琴 2005-12-13 12:58:01 中华医药杂志 2004年8月第4卷第8期
【摘要】 目的 药学是医院医、护、药三大支柱之一,根据国家卫生部《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强调培养临床药师改变工作现状,改变工作性质,深入临床药学工作,指导临床合理用药。要改变药师的职能,合理地使用药师资源,充分发挥其特长,要求药师由保证治疗到参与治疗,由指导患者用药到指导医生用药,从而达到合理使用药物之目的。
药学是医院医、护、药三大支柱之一,在临床上能否发挥药学支柱的功能,与药师有着密切的联系。当今,基层医院药师从事药品供应、管理、发放、调剂和制剂等专业工作,伴随着我国“医药分开核算,分别管理”卫生体制改革的逐步建立,已适应不了现在临床上的需求。国家卫生部于2002年1月21日颁布了《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突出了临床药学工作,强调了培养临床药师改变工作性质,深入临床开展临床药学工作,指导临床合理用药。要转变药师的职能,正确合理地使用药师资源,充分发挥其特长,要求药师由保证治疗到参与治疗,由指导患者用药到指导医生用药,从而达到合理使用药物之目的。
1 药师职能的现状
2 药师职能的转变
在基层医院,笔者认为,药师除履行药品供应、管理、调剂和制剂等传统的职能外,应拓宽药师职能的范畴,适应卫生体制改革的需要。
2.2 结合临床用药,开展药物评价和药物利用实验研究。条件较好的医院可开展实验室工作。一是开展治疗药物监测(TDM),分析和利用血药浓度数据,为患者用药设计个体化给药方案;二是开展药物不良反应监测(ADR)和药物评价等;三是研究给药的剂型和合理的给药方法。
2.4 搞好用药宣传。一是宣传新药。对用于临床的新药可通过院内情报期刊、内部网络信息、板报等形式宣传新药的作用、用途、用法、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协助临床医师做好新药上市后的临床观察与评价、收集、整理、分析反馈药物安全信息;二是利用微机咨询系统建立患者用药档案;三是开展用药知识专题讲座;四是建立药学情报资料;五是参与药学及药物治疗学课题的研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