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退休手续缘何成了国企职工的鬼门关
健康九九网 www.health99.org 更新时间:2006-9-18 2:51:34
许多国企职工因要补缴企业拖欠的巨额养老保险金,加之社会保险部门的吃拿卡要,有关办事人员的刁难,办理退休手续竟然成了国企职工的“鬼门关”!国企职工欲哭无泪,欲诉无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1999年1月22日第259号令颁布的《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缴费单位未按规定缴纳和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不能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滞纳金并入社会保险基金。”
设立这一条款的初衷是督促缴费单位按时缴费,不要形成拖欠。但在实际运行过程中,却成了社会保险部门的吃拿卡要的“尚方宝剑”,最终卡住的却是国企困难职工的脖子。
自市场放开以来,国有企业受到了严重冲击,除电业、电信、烟草、盐业、铁路等垄断行业,其它所有国有企业几乎全面崩溃,出现大面积亏损,特别是国有中小型企业名存实亡。仅以商业为例,县以下国有商业企业在许多年已经荡然无存,省辖市、地区一级的国有商业企业,随着前几年的减员增效,百分之八十以上处于瘫痪状态。由此而来,造成国企职工大部分下岗,养老保险金长期拖欠,拖欠时间少则五、六年,多则七、八年,拖欠养老保险金本金数额少则上万元,多则两万多元,还有一部分人压根儿没有办理养老保险手续。
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相关规定,欠费单位在为所属职工办理退休手续时,除补缴所欠的养老保险金本金外,还要补足自欠缴之日起所应缴纳的滞纳金,否则,不予办理。追缴滞纳金按日千分之二计算,每500天翻一番,数额远远大于本金。滞纳金一般相当于本金两到三倍,如欠本金一万元,那么滞纳金一般为二到三万元,随着时间的推移,今后还会逐日增多。许多单位根本拿不出这个钱,有的连领导都找不到,职工只有个人掏腰包。
为了办理退休手续,他们只得低声下气,东挪西借,为此欠了一屁股债,有的退休好几年账还没有还清。所以说,追缴滞纳金,最终却卡住了国企困难职工的脖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