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出维权误区
健康九九网 www.health99.org 更新时间:2006-9-18 2:53:02
根据有关部门调查,老年人在维护法律权益方面存在以下误区:
一是法律意识差,不知道告。许多老年人尤其是偏僻山村的老年人,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薄弱,甚至不少人根本不知道有《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在遇到子女不赡养和受虐待时,有冤不去诉,有法不能依。
二是受传统理念影响,不好意思告。发生纠纷后,不少老人虽然知道可以到司法部门状告子女,但受“家丑不可外扬”传统思想观念的影响,认为“打官司丢脸”,怕人家笑话。
三是对暴力拒养心有余悸,不敢告。现实生活中,老年人遭受暴力拒养现象时有发生,致使他们有冤不敢诉,担心万一官司败诉,后果更糟;即使打赢了,也“得罪”了子女,以后的日子会雪上加霜。
四是起诉方式不当,维权不得法。起诉一两个子女的多,起诉全体赡养人的少。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主要是赡养纠纷往往是因为一两个子女不尽赡养义务而引起,导致其他人也仿效,因此,被赡养人一旦无奈起诉,也只是起诉儿子,在大多数情况下并不起诉女儿,认为女儿出嫁后已不再承担赡养义务,这在农村尤甚。
五是起诉时“重物质、轻精神”现象较为突出。绝大部分被赡养人的诉讼请求集中在要子女给付粮、油、衣物等生活资料方面,而提出要子女给予精神上慰藉的几乎没有。
为使老年人走出维权的种种误区,一方面要加强老龄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力度,各级老龄、普法、司法部门应针对老年人的特点,通过开展义务咨询、就案讲法、送法进家等各种活动,以喜闻乐见的形式向老年人普及、灌输法律常识,使老年人真正做到知法、懂法、用法、依法维护自己合法权益。另一方面,要推广公证赡养协议,依法确定父母、子女的权利与义务,建立老年人法律援助体系,完善代位赡养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