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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记者状告韩国大韩航空公司人身伤害案

 健康九九网 www.health99.org 更新时间:2006-9-18 2:54:36



    1999年12月28日,中国《消费新报》退休记者陈金华终于拿到了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书》。他状告韩国大韩航空公司殴打中国消费者人身伤害赔偿案,一审胜诉。官司虽然赢了,陈金华却依然双眉紧锁……



    提起此案原委,陈金华十分气愤。1998年12月8日上午10时,他与女儿到大韩航空公司沈阳办事处,为女儿购买沈阳——汉城——悉尼——墨尔本的国际航班机票。一位女售票员从电脑中查出他预定的1999年1月6日的机票信息。计算票价为5440元,陈金华提醒说:“这是一张学生票。”那位女售票员又计算了20多分钟也未办妥。这时一位20多岁男售票员(事后得知叫刘磊)帮助核算机票为4270元。交款后,陈金华拿到了这张机票。临走时,陈金华询问:登机前是否还需要确认机票时,男售票员却突然生硬地说:“票价不对,你把机票拿回来!”经过他重新计算后,又让陈金华再交450元。陈金华不解地问:“为什么?”对方说:“算错了。”再次拿到机票,更令陈金华糊涂:机票印着CNYI2070(元)、OK19(元)、CNYI2089(元)、588(元)。



    依据陈金华的认定,这是一张低于实际价格大额度票面的机票,是利用虚假的折扣方式误导消费者的一种欺诈行为。为了弄清机票的价格,陈金华询问能否告知机票的实际价格及折算率?售票员刘磊说:“旺季销售价是5440元;学生票是4080元,加上澳航(悉尼——墨尔本)票价640元,再加上19元,共计4739元。”陈金华询问:“为什么其他航空公司同样航程的往返程机票款,也没有你们打折以后的多?”没有人回答。他又指着机票上的OK19道:“这是什么费?”对方回答是税金。陈金华深感疑惑地问:“你们是免税企业,加收税金是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你们的票价、税金、折扣率有无具体规定?”面对中国消费者有板有眼地质问,男售票员刘磊拿出一个文件夹朝陈金华眼前晃了晃,说:“这是我们自己掌握的,不需要你知道!”





    陈金华先被送四六三医院,入院时,陈家人通知大韩航空公司,要求他们支付医疗费,大韩航空公司有关人员让陈家先垫付,事后又毫无诚意予以解决。万般无奈之下,陈金华一纸诉状把大韩航空公司、大韩航空公司沈阳办事处、加害人刘磊一并告上了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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