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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收养子女能否继承生父母遗产

 健康九九网 www.health99.org 更新时间:2006-9-18 2:55:11

    根据《收养法》第22条规定: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时起,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也就是说,收养关系一经成立,即产生两个法律后果:一是确立了养子女与养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二是消除了养子女与生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据此,你与生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收养成立之日起已经消除,因此一般来说,你已无权继承生父母的遗产。

    当然,也有两种特别情况,一是如果你生父母生前立有遗嘱,将个人财产部分或全部遗产赠与你,那么你有权取得受赠的遗产;二是如果你在对养父母尽了赡养义务的同时,又对生父母尽了较多的赡养,且生父母生前没有以立遗嘱的方式赠与一定的财产给你,那么你除了可以按照法定继承的规定来继承养父母的遗产外,还可根据《继承法》的有关规定,分得生父母的适当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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