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设立遗属保险
健康九九网 www.health99.org 更新时间:2006-9-18 2:55:15
遗属保险是一种附加性的社会保险,它建立在职工参加社会保险尤其是养老保险基础之上,是一种家属“随保”的社会保险制度。由于死亡具有不可预测性和不可规避性,跳出社会救济范畴,通过精算将遗属津贴纳入社会保险体系,已成为发达国家的普遍做法。
在国际上一般采取雇主、雇员、政府三方共同负担的筹资模式。以雇主和雇员缴费为主,在资金不足的情况下,政府出资予以补助。在美国,雇主、雇员各拿出雇员工资的6.2%,形成“社安金”,其中85%用于支付养老金,15%用于支付伤残金、遗属金等其他保障金。在法国,遗属保险与养老保险捆绑。雇员承担的老年保险缴费率为6.55%,遗属保险缴费率为0.1%;雇主承担的老年保险缴费率为8.2%,另缴费1.6%的总工薪税。
遗属补助制度与遗属保险制度的不同是社会救济与社会保险的区别。我国现行的遗属补助制度是一种救济制度,旨在保障被保险人遗属的最低生活。因此遗属补助制度必然难以保障遗属家庭的生活质量,而遗属保险制度则可以将这种负面影响极大地减弱。遗属保险金受益人的待遇计算,取决于死亡者的养老金或病残津贴受益人的各项记录,与遗属个人的缴费记录和就业记录无关。
推行遗属保险是个长期过程。首先,我们要细化各项调查研究和可行性分析,建立遗属养老金计划的模型,具体参数包括:分性别、年龄的人口基数、平均预期寿命、就业比例、丧偶比例、社会保障制度的覆盖面、城市职工的平均月工资水平、投保及领取遗属金的起始年龄和终止年龄等。通过保险精算测度进行统计分析,为实施遗属保险奠定基础。其次,我们可在城市先行试验。在社会保险中推行全民性的遗属保险可能带来相当大的财务压力,所以不妨在城市中率先推行。最后,在设立遗属养老金时,我们可以先关注婚姻内,再关注婚姻外。可以先考虑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再考虑父母。
随着社会经济水平的不断提高,财力允许我们着手建立正式的遗属保险,将遗属生活保障问题全面纳入社会保险体系是大势所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