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汉单方违约双倍返还定金
健康九九网 www.health99.org 更新时间:2006-9-18 2:55:24
近日,家住浙江省宁波市的桑老汉输了一场不大不小的官司。
退休职工桑老汉在市区有一套空余的住房出租,今年春节过后,四川籍商人俞某经一家房屋中介服务公司的介绍,与桑老汉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协议。约定,俞某承租桑老汉的房屋,协议中规定了租房年限和租金等内容。协议签订后,俞某当场依约向房东桑老汉支付了500元定金。协议签订第二天,又有一位外地商人向桑老汉承租房屋,并且开出了高于俞某的租金,桑老汉为此打电话给俞某,要求解除房屋租赁协议,并表示愿意退还已收取的500元定金。俞某拒绝了桑老汉的要求,并委托在宁波务工的同乡向宁波市江东区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桑老汉双倍返还定金1000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所谓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为保证合同履行,由一方当事人预先向对方交纳一定数额的钱款,作为对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桑老汉与俞某订立房屋租赁协议后反悔,其作为收受定金的一方当事人,理应向支付定金的当事人双倍返还定金。法院在准许双方当事人解除租赁协议的同时,判令桑老汉双倍返还俞某定金1000元,并承担案件诉讼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