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你有产权房意识吗?
健康九九网 www.health99.org 更新时间:2006-9-18 2:56:11
案例1小夫妻情变父母失房
儿子小李结婚后一时冲动付了新房的订金,静下心来一盘算才发现,仅靠自己的能力连首付都无法支付,于是找到父亲求援。爱子心切的老李和妻子卖了老房,抛了股票,提了存款,把老窝、老本都贴到了儿子的新房上。
一同迁入新居,婆媳关系融洽,着实安稳了一段日子。只要婆媳之间没矛盾,一家人住在一起也挺好,老李夫妇这么想。哪料小李突然有了外遇,直接导致了夫妻感情破裂。协议离婚时小李把房子的产权全部转让给妻子小吴。后小吴起诉要求明确产权,让老人迁出该房屋,这下老夫妻俩呆住了。还好,老李保留了儿子出具的借条及部分装潢付款凭证。
法院经审理认为,虽然在一般情况下,父母对子女结婚购房的出资可以视为对子女及其配偶的赠与。但从本案系争房屋出资来源及占有使用情况分析,单纯赠与并不是老李夫妇的真实意思,系争房屋应由小吴和老李夫妇共有,最后依据可证明的出资情况判决小吴拥有60%的产权份额,老李夫妇拥有40%的产权份额。
【忠言利行】老房、老本、老伴、老朋友是老年人得以防身的“四宝”。前两者是经济基础,后两者是上层建筑。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经济上有所保障才能安度晚年。老年人资助儿女购房一定要量力而行,考虑仔细。即使出资也要让子女出具借条,保留好各种付款凭据,以便在法律上留有证据。
案例2干女儿“变心”送出房屋难收回
空巢老人老袁已年过80,靠出租自己唯一的一套住房的租金来支付养老院的开销。租客外地姑娘秀秀时常去看望老人,给老人买衣送东西,甚至在老人生病的时候垫付医药费。时间长了,老袁对秀秀的勤劳善良产生了好感,诚心认了秀秀作“干女儿”,并决定将自己唯一的住房赠送给秀秀。
老袁和秀秀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并通过房屋买卖的形式将产权变更给了秀秀,而实际上秀秀并未支付房款,老袁等于是白送了一套房子给“闺女”。三个月后,双方又通过律师见证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协议约定,在老袁去世之前由秀秀照顾其生活起居,养老送终,老袁同意在过世后将自己的退休工资、津贴等福利待遇以及其名下的财产遗赠给秀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