赢了肖像权官司5年3万抚慰金至今无踪影
健康九九网 www.health99.org 更新时间:2006-9-18 2:57:08
农业专家肖像被侵权
鲁国顶现年67岁,原是河南省驻马店市扶贫办主任、市农科所所长。他当年带头完成的芝麻新品种“豫芝四号”选育和利用科研项目,曾获河南省农业科研系统科技成果一等奖。
2001年6月,鲁国顶突然发现,他在河南上蔡县西洪乡进行科学实验时由本单位员工杨元洪拍摄的生活照片,上了驻马店市大地种苗公司所销售的芝麻种子“豫芝四号”的包装袋。发现这种侵权行为后,鲁国顶将该种苗公司经理侯平寅告上了法庭。
2001年8月22日,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销售、使用该包装袋,并赔偿精神抚慰金3万元。
赢了官司没得到赔偿
鲁国顶说,判决生效后,侯平寅并没有按时赔偿3万元抚慰金。“我无数次地往法院跑,直到目前,也没有要到1分钱。”鲁国顶说,侯平寅有固定门店,法院如果强制执行,肯定可以将他应得的赔偿执行到位。
法院之所以没有执行,是因为侯平寅将公司更名了,并将法人代表变更成他的妻子。
驿城区人民法院院长赖大国说,法院执行的公司已不存在了,侯平寅不是法人代表。
律师称变更法人不影响执行
鲁国顶曾咨询过律师,律师对他说,公司法人变更成侯平寅的妻子,并不影响法院执行,更名后的公司仍是其夫妻的共同财产。法律明确规定,行为人有能力但故意不执行,如变更法人代表以期逃避的,可用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罪定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