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夕阳之恋“爱”是基础

 健康九九网 www.health99.org 更新时间:2006-9-18 3:06:41



    关于老年人再婚之利与弊,老朽以为全在“质量”二字上:再婚质量高则利大于弊,再婚质量低则弊大于利。决定再婚质量高低者,乃“爱情”是也!



    肯定有人会说:已日薄西山垂垂老矣,奢谈爱情,头脑发昏。



    老朽则言:夕阳晚霞无限好,老来幸福人生美。何以?有老朽亲身经历为证。



    花甲之年,糟糠之妻驾鹤西行。悲伤之余,备感孤独,无依无靠,生活无人照料,每日食堂进餐,毫无食欲,体质下降,病魔缠身,书稿写作无以为继。有好友建议,何不续一老伴儿料理日常生活?我以为可行。在好友之热心张罗下,介绍相识一52岁丧偶妇女。我看她身体健康、性格开朗、做起家务手脚也还勤快,就谈婚论嫁,不到10日就领了结婚证书。婚后方知她有二子一女,尚未婚嫁。随后,她便以女儿出嫁、儿子买房为由向我寻求经济支援。当时我想,既然已是夫妻,理应尽力帮她,就热情相助,慷慨解囊。后来发觉,她对我饮食起居之照料质量,以及对我之热情,以及这种热情之程度和持续时间之长短,完全取决于我给她钱之多少,而且,她之索要越来越多,以致其二儿子买房要我“借”给他10万元首付款。时值我在海外的惟一女儿回国探亲,私下提醒我说,这阿姨嫁给您是为钱财而来的,您要当心这没有爱的婚姻是个陷阱。我婉言谢绝了她的“借钱”要求,其果然又哭又闹,对我之态度骤然降至冰点,以致发展到不给我做饭之地步,更难以容忍,她竟故意放大电视及音响之音量,吵闹得我无法写作书稿。经过艰难之离婚诉讼,总算了结了这一段如“噩梦”般的婚姻。



    痛定思痛,我认识到如仅是照料生活,雇一保姆足矣,我曾先后雇过几个保姆,如其服务不令我满意,可随时辞退,甚是方便简捷。





    于是,老朽在此重申三点拙见:



    其一、老年人之再婚,当以“爱情”为基础,切不可舍爱而求“伴儿”,无爱无感情基础之“老伴儿”,相伴不能长久。如果仅是物质生活需求,雇一保姆足矣。



    其二、老年人有追求爱情之正当权利,不仅老年人有爱之感情需求,亦有爱之潜能,且老年人之爱情较年轻人丰富,可以为夫妻生活,亦可以为肌肤之亲,更有情感及精神之依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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