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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老人再婚有多少爱都可以重来(2)

 健康九九网 www.health99.org 更新时间:2006-9-18 3:13:34



    新闻案例三通情达理晚年携手



    齐女士是一位上山下乡的知青,48岁时离婚,带着唯一的儿子回到了天津,住在父母留下的一居室。儿子谈婚论嫁时,因没有购买婚房的能力,母亲为了儿子能结婚想到了再嫁,给儿子腾地方。



    见过了几个年龄相当的男士后,都因齐女士无正式职业不成。别人劝她,要不你找个有房,收入又高的离休干部。可是,离休干部大多在65岁以上,思来想去,为了儿子结婚,也为了自己有安稳的生活,便想通了。



    后来经人介绍,她认识了72岁的公安离休干部刘先生。刘先生每月1700多元离休费,有住房,儿女也都已结婚另过。刘先生与齐女士认真考虑后取得了一致意见。在住房上约定,只要齐女士为刘先生送终,再婚五年后,刘先生的一居室住房的所有权就变更在齐女士名下。



    二人再婚时,刘先生73岁,齐女士51岁。刘先生不会做饭,老伴儿去世后,生活无人照料。有了齐女士,生活有条有理,身体健康了许多。齐女士也因此有了稳定的生活来源,而且一辈子不用为住房担心了。一向苦闷的脸,呈现了笑模样。齐女士的儿子结了婚,过上了幸福的小日子。刘先生的儿子十分感谢齐阿姨,照料自己的父亲。



    老人再婚形式多元



    目前,老人再婚已经由单一形式走向多元化形式。据了解,本市城区就有登记再婚、同居再婚、走婚再婚、代际再婚的形式。登记再婚的老人约占本市老人再婚总数的50%左右,而同居再婚的约占50%左右。走婚再婚的老人中,登记和不登记的也各占一半。代际婚姻占已婚群体的5%左右。



    郝教授主张老人再婚,能登记的一定去登记。但登记前,必须把婚前财产归属和婚后生活规则约定清楚。这叫做婚后矛盾,婚前处理。同居再婚的老人们并不是不懂法律,而是目前总有少数人想通过登记再婚的形式,把对方的婚前财产据为己有。为避免这种风险,很多再婚老人选择同居再婚作为自我保护的手段。老人再婚是一种特殊的婚姻生活,老年人是老人再婚的主体,自由和自主地选择再婚方式是老年人婚姻自由和婚姻自主的体现,希望社会理解和尊重再婚老人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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