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旬老人义务普法24载
健康九九网 www.health99.org 更新时间:2006-9-18 3:25:18
在廊坊有这样一位老人,24年来,他几乎踏遍了当地的大中专院校及中小学,作法制教育报告300余场,听众达十几万人次———他,就是义务普法24年的李学芳。
李学芳1943年生于天津武清县,1962年入伍,1982年春转业到廊坊工作。同年10月,李学芳应邀到市区一所中学讲法制课,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后来,他又接连走访了市内几所学校,发现都不同程度存在着学生打架斗殴、扰乱教学秩序甚至走向犯罪的情况。由此,他走上了义务普法的讲台。
1985年10月的一天夜里,正在天桥西派出所值班的李学芳接到报案,天桥下有三四十个青少年持械群殴。他和同事立即赶到现场,及时制止了争斗。第二天,他又来到学生们所在的中专,毛遂自荐当他们的校外辅导员。之后的两年里,他常常主动找学生们聊天,谈理想、谈人生,从生活点滴入手教育大家遵纪守法。渐渐地,学生们有了转变。1986年,几个原来参加群殴的男孩在秦皇岛实习时勇抓歹徒,他们的事迹还上了报纸。毕业时,学生们眼含热泪和李学芳告别:“李老师,您的教育让我们受益一生!”
20多年来,李学芳在廊坊的大中专院校及中小学作法制教育报告300余场,听众达十几万人次。他还结合工作中的见闻自编自写了5万字的普法教材,包含了法制教育、自我防范教育、青少年犯罪分析及家长法制培训等多项内容。在他的悉心教育下,许多失足青少年重新找到了生活的方向。
李学芳为自己普法订下了“四不”规矩:不用接送,不吃请,不收礼,不要讲课费。退休后的李学芳还在廊坊市八中建起了一个法制教育基地,义务培训了7名法制讲解员。目前,慕名来该基地参观的群众已达4000多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