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合理开发和利用北方地区互补性的旅游资源,促进北方地区自助旅游的区域互通,尽快形成完善的自助旅游体系,日前在哈尔滨市举行的北方地区自助旅游研讨会,就联合成立北方地区自助旅游联盟和制定《北方地区自助旅游联盟章程(草案)》等事项进行了研讨。
由黑龙江、辽宁、吉林、内蒙古三省一区共同成立的北方地区自助旅游联盟,将在所属省(区)设立专门从事为自助旅游者提供咨询服务的机构,并在互动、互换、互利、便捷、双赢的基础上,构建北方地区功能最完善的自助旅游综合服务联合体系。
据悉,在即将构建的联合体系中,各省(区)旅游协会将引导企业或个人组成省内的中心服务机构,该机构在经济上相对独立,可自助发展、经营和管理新的分支机构;在经营上相互提供互利、互惠的经营环境,为自助旅游者创造良好、便捷的旅游服务项目。
《章程(草案)》还规定,各省(区)旅游景区(点)、宾馆、饭店、旅游汽车(含房车)、旅游购物场所、特色商场、特色餐饮、民航、铁路、长途客运、康体娱乐、救助、保险公司等自助旅游要素机构均可以自愿方式加盟该体系,由各省(区)自助旅游服务中心统一挂牌,享受“中心”提供的优惠待遇,履行为“中心”提供优惠的职责。为加大对加盟单位的宣传力度,给自助旅游者提供更多便利,“中心”还将制作出版《北方地区自助旅游联盟服务手册》,在三省一区各旅游景点和相关场所免费发放。
据了解,在会员招徕和管理方面,“联盟”将以“滑雪发烧协会”、“驾车旅游协会”等民间组织为基础,通过广告和网络的方式,引导更多人群加入自助旅游的行列,并建立一套相对完整的自助旅游服务体系。凡参加自助旅游的会员将实行注册制度,统一发放《北方地区旅游护照》,享受相当于旅游团队价格的优惠待遇,进而实现三省一区“一站通”。
另外,为保证服务质量,各省(区)将建立自助旅游信息网,及时发布和更新旅游资源,实现北方地区的省际网络互通,形成快捷、周到、热情的一条龙自助旅游服务系统。相应的监督保障制度也将建立,各加盟单位和会员将与“中心”签订契约合同,建立服务中心、要素各产业、旅游消费者三者互利的完整体系,实现各省(区)服务标准的有效统一,达到“吃、住、行、游、购、娱”旅游六大要素的有机结合,进而促进北方地区自助旅游业的长足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