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旅游局和湖北省旅游局要求,宜昌市近几年来把加强行业诚信建设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始终贯穿于依法治旅、经营管理、宣传促销、项目建设和行风建设工作中,全员上阵、全体动员、常抓不懈,旅游诚信建设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具体做法是:一、加强法规建设,营造诚信旅游良好的法制环境。宜昌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加强导游人员培训教育和管理通知》、《宜昌市旅游监察办法》、《宜昌市一日游管理办法》。市旅游局结合实际情况下发了《关于实施整顿规范旅游市场秩序若干具体意见的通知》和《宜昌市旅游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导游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使旅游诚信建设的要求更具体化。同时,市人大组织执法检查、市政协开展具体调研时,均把旅游诚信建设作为衡量各级政府主管部门工作优劣的重要指标。二、倡导行业自律,培植诚信旅游建设主体。注重发挥宜昌市旅游协会、各行业协会的组织协调作用,通过建立行约行规,强化行业自律,形成旅行社、旅游饭店、旅游景区、旅游车船、旅游购物等旅游配套环节“一条龙”的诚信建设。三、开展行业培训,夯实诚信旅游建设基础。自2000年以来,宜昌市旅游局坚持每年冬季举办旅游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和导游人员培训,全市70家星级饭店、122家旅行社、45个景区的负责人和1370名导游都进行理论与实践的强化培训。四、强化监督检查,把诚信建设落到实处。诚信建设监督部门有人大执法监督检查、政协专项调研检查、民主党派专项检查等。此外,宜昌市旅游局还组织行风调查员进行不定期检查,在新闻媒体开辟曝光台、议事窗、评议榜等专题栏目,广泛听取游客和市民对旅游业的批评和意见。市旅游投诉电话、咨询电话24小时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