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德国丈夫“雇佣”妻子

 健康九九网 www.health99.org 更新时间:2006-7-11 4:19:14

      近年来,德国成千上万对夫妻涌进法庭,要求确立夫妻之间的“雇佣”关系。如果夫妻间达成的劳务协定一经税务部门审核通过。法院就以法律的形式裁定夫妻间的“雇佣”关系,双方对此都必须严格遵守,不得毁约。

      在德国,绝大多数妇女结婚后就不再工作了。但是,现在她们认为,做家务也是劳动,而且还间接地创造了社会财富,因此也应得到相应的报酬。这种报酬的支付者当然是一家之主的丈夫了。目前,这种观点已得到社会的承认。部分社会学家认为,丈夫“雇佣”妻子这种做法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体现了男女平等和妇女的解放。

      但也有部分社会学家不以为然,因为从另一角度去看,这种“平等”与“解放”的后面隐藏着更深一层的经济因素,那就是通过此举可以避免纳税。

      目前,“雇佣”关系法的精神是,由法院根据男方的收入情况确定他付给妻子报酬的高低,妻子所得“工资”一般不超过丈夫收入的30%。丈夫给妻子的作为家务劳动报酬的那一部分收入可以不交所得税。如果丈夫是个自由职业者的话,还可以少交或免交营业税。

  • 上一篇性爱:


  • 下一篇性爱:
  •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法律声明 | 联系我们 | ©2006 health99.org 本站所供内容仅供参考,不可替代医生意见,请谨慎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