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的房中养生
健康九九网 www.health99.org 更新时间:2006-7-11 4:22:23
“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中国古代对男女两性生活十分重视,不仅将性生活看得与饮食一样重要,而且把它与养生保健密切联系起来。古代称性生活为房室生活,简称房事,又叫入房和行房,亦种房中、房帏或隐曲之事。古人 认为“房中之事,能杀人,能生人,故知能用者,可以养生,不能用者,立可 致死。”意即性生活有二重性,即可以用来补益人体,也可能导致损伤健康, 甚至折寿短命。人们要想多得补益,避免损伤,其关键在于掌握房中术,也就 是掌握男女交合的原则和方法,做到合理地安排房室生活。
我国古代对房中养生有比较科学而系统的论述,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点:
第一、认为房室生活是人们所必需的。早在长沙马王堆汉墓竹简《十问》中就 说过:“竣气宛闭,百脉生疾”。意谓阴阳不相交合,造成精道闭塞不通,必 然产生各种疾病。竹简《合阴阳》说,房室生活能使全身气血流,能做到“ 中府受输而盈”,也就是使五脏六腑均受到补益。晋代医学家葛洪亦曾写道:“人复不可都绝阴阳,阴阳不交,则坐壅阏之病,故幽闭怨旷,多病而不寿。”意思是说,健康的成年男女如果禁绝性生活,非但于身体无益,反而会导致种种疾病,甚至会影响人的寿命。唐代名医孙思邈说得更明确:“男不可无女,女不可无男,无女则意动,意动则神劳,神劳则损寿……强抑郁闭之,难持易失,使人漏精尿浊,以致鬼交之病。损一而当百也”。孙氏的话很有道理,非常值得重视。凡健康的成年男女,必须有正常的性生活,如果勉强抑制则非但无益,反而会导致气血阻滞,梦遗鬼交,漏精尿浊及其他各种疾病,所造成的损害将更加严重。
孙思邈和李鹏飞的看法很对,试看那些美女盈后宫的封建帝王,他们整天沉溺酒色,淫逸无度,结果一个个成了英年早逝的短命鬼。笔者曾对东汉帝王的寿命作过统计,在东汉的十三个帝王中,除了四个幼年丧命的殇子不计以外,在其他九个成年皇帝中,只有光武帝刘秀活了六十三岁,献帝刘协活了五十四岁,明帝刘庄活了四十八岁,余下的六个皇帝都死得很早。如章帝刘da三十一岁,和帝刘肇二十六岁,安帝刘祜三十一岁,顺帝刘保三十二岁,桓帝刘志三十六岁,灵帝刘宏三十四岁。他们早死的原因当然很多,但最主要的是由于他们放纵情欲,生活腐化糜烂所致。
第三、性生活必须感情高度和谐统一。古人已经认识到,性生活是一种感情生活,男女双方的情投意合很重要。早在马王堆汉墓竹简《天下至道谈》中就指出:“先戏两乐,交欲为之,曰智(知)时。”意思是说,男女在交合之前,先应互相嬉戏娱乐,彼此密切感情,要等到双方都产生了强烈的性欲时再行交合,这就叫“知时”,即掌握了适宜的交合时机。竹简又指出:“不欲强之,曰绝”。意即在一方不乐意,另一方不能强行交合。在通常情况下,是指女方不乐意,而男方强行交合,这样做非常有害,不仅危害女方身心健康,而且对优生优育也很不利。因此,强行交合被称为“绝”犹言陷入绝境。
《洞玄之》在叙述交合方法时,头一条即为“叙绸缪”,“申缱绻”,就是讲的夫妻在交合之前彼此密切感情的过程。进而指出:“凡初交合之时,男坐女左,女坐男右,乃男箕坐,抱女于怀中,于是勒纤腰,抚玉体,申燕婉,叙绸绸缪,同心同意,乍抱乍勒,二形相抟,两口相……千娇既申,百虑竟解。” 孙思邈亦强调,行房之前,“必须先徐徐嬉戏,使神和意感良久”,乃可交合。只有在彼此感情高度和谐统一的情况下交合受孕,胎儿的质量才会高,才有利于优生优育。
第四、房室生活应根据不同的年龄特征和体质条件来安排。《玉房秘诀》认 为:“人有强弱,年有老壮”,因此房事的安排只能“各随其气力”。并且进而指出;“年廿者日再施(泻精),赢者一日一施;年三十盛者可一日一施,劣者二日一施;四十盛者三日一施,虚者四日一施;五十盛者可五日一施,虚者十日一施;六十盛者十日一施,虚者廿日一施;七十岁盛者可三十日一施,虚者不写(泻)。”孙思邈则提出:“人年二十者,四日一泄;三十者,八日一泄;四十者,十六日一泄;六十者,闭精勿泄,若体力犹壮,一月一泄。”两相比较,《玉房秘诀》所叙率频率偏高,而孙氏所叙则偏低,可见孙氏是很注意节欲的,所以活了百余岁。事实上这些房事频率都不可能成为绝对标准,身体强壮者可能超过,而身体赢弱者则根本不可能达到。
在大汗淋漓不止,身体劳累疲乏的情况下,亦应禁止行房。否则疲劳加房劳,将使身体加倍劳损。而且“劳倦之子必废伤”,对繁衍后代很不利。
在忧愁恼怒的情况下,必须禁止行房,因忧愁恼怒使人精神内伤,而性生活是一种感情生活,在情绪不佳时行房,根本不可能得到快感,只会加重房劳损伤。
在患病或大病初愈之时,一定要禁止行房,否则后果难测。据《三国志.华佗 传》记载,督邮顿子献生病,华佗劝他禁绝房事。其妻子前来探望。因与交合 ,结果仅仅三天就殒了命。孙思邈亦曾目睹几个大病初愈的人因不禁房事而丧命。
在女子月经来潮其间,应当严禁行房,否则就会严重损伤妇女健康,也是直接酿成各种妇科病的重要原因之一。
第六、古人提倡晚婚,反对早婚。《礼记.内则》曾经指出:“男子……三十 而有室,始理男事”。女子“十有五年而笄,二十而嫁,有故,二十三年而嫁 。”意即男子要等到三十岁才能娶妻,只有到了这个年龄才具备做父亲和教养子女的资格。女子十五岁开始讲究发型,插下簪子,叫做“及笄”,要等到二十岁才能出嫁,有特殊情况,应等到二十三岁再出嫁。
古人认为,早婚对身体健康非常有害。元代李鹏飞在《三元延寿参赞书》中明 确指出:“男破阳太早,则伤其精气,女破阴太早,则伤其血脉。”清代汪昂 在《勿药元诠》中也说:“交合太早,斫丧天元,乃夭之由。”认为结婚太早,未成年就过性生活,必然摧残身体,甚至可能短命夭折。早婚对生育也很不 利,早在马王堆汉墓竹简《十问》中就指出:“竣气不成,不能繁生。”认为 性器官尚未发育成熟就过性生活,这对繁衍后代十分不利。
近代学者梁启超曾写过一篇《禁早婚议》。他认为早婚有五大害处:一害养生 ,即影响健康;二害传种,即影响优生优育;三害养蒙,即影响对子女的教育 ;四害修学,也就是妨自身的学习与提高;五害国计言早婚者在经济上不能独 立,必然加重社会负担,给国计民生带来不利。他认为要想提高国民的健康水 平和改善人口素质,“其必自禁早婚始”。这些意见很值得重视,无论对房中 养生或优生优育来说,均具极高之参考价值。